服务条款
条款编号:2026-07-01-001 | 施行日:2026年7月1日
通信销售业申报:2026-首尔冠岳-0262 | 营业执照号:728-10-02901 | 商号:AIRSNAP(Lucas Production)
目录
- 第1编 规定说明
- 第2编 服务产品说明
- 第3编 使用条款
- 第4编 隐私政策(摘要)
- 第5编 合同解除·退款·赔偿
- 第6编 补偿及赔偿
- 第7编 著作权·保密·争议解决
第1编 规定说明
第1条【预约确认及拍摄前须知】
① 预约在拍摄款项全额支付与在 AIRSNAP 官网(air-snap.com)完成预约两者均成立时确认。不另收预约金(定金),签约时一次性支付全款。
② 即使在通知可拍摄之后,在支付及预约完成之前,该日期仍可能不经通知而截止。
③ 户外拍摄受自然光与天气影响;发生降雨、酷暑、暴雪等气象事由时,公司与客户可协商调整日程。
④ 拍摄服装与道具由客户准备,各场地入场费、停车费等原则上由客户承担(事先告知)。
⑤ 预约的确认·变更·取消、原片精选准备完成、拍摄前一周提醒,通过 Kakao Alimtalk(Solapi)发送。
⑥ 拍摄方式可能因拍摄环境而变更,在未事先协商的突发情况下拍摄可能受限。
第2条【交付及拍摄后须知】
① 拍摄结束后,公司以在线方式(云链接)提供全部原片,并通知"原片精选准备完成"。
② 客户须在拍摄日起2个月内,通过官网精选功能,按产品标准张数(高性价比15张/标准25张/高级40张)选择需修图的照片。
③ 修图成片在精选确认日起约2个月内交付。
④ 原片自拍摄日起保管2个月,之后因存储容量原因不另行通知自动删除(删除后无法重新发送)。客户最终选定的二次精选(修图成片)在上述期限后仍继续保管。
⑤ 已交付修图成片的重新修图 [1次] 内免费提供。追加请求将产生额外费用。
⑥ 请在收到发送的文件后立即下载。因客户责任事由导致的延迟·过期,本公司不承担责任。
⑦ 所有咨询及请求事项,通过 KakaoTalk AIRSNAP 咨询频道处理。
第2编 服务产品说明
第3条【产品构成及金额】
① 户外快照拍摄服务由以下三个产品构成。所有金额均为含增值税的标价,活动折扣依第4条②项及官网说明标准执行。
| 产品名 | 标价 | 拍摄构成 | 修图成片 |
|---|---|---|---|
| 高性价比 | 400,000韩元 | 1小时30分·服装最多2套·1个场地 | 全部原片+修图15张 |
| 标准 | 700,000韩元 | 3小时·服装2套·1个场地 | 全部原片+修图25张+相纸20张+相框1个 |
| 高级 | 1,300,000韩元 | 6小时·服装3套·3个场地(户外2·室内1) | 全部原片+修图40张+相纸10张+相框1个+海报2+杂志20p |
② 在 [首都圈] 以外地区拍摄时,将按地区另收出差费。
③ 所有产品均提供全部原片,修图张数依各产品标准执行。
第4条【追加选项及活动折扣】
① 可在基本产品上追加以下选项。
| 选项名 | 金额 | 内容 |
|---|---|---|
| 追加修图 | 11,000韩元/张 | 超出标准张数的修图 |
| 婚礼前影像 | 各产品不同 | 婚礼前放映用影像制作 |
| A4海报 | 20,000韩元/张 | 追加海报冲印 |
| 相纸 | 20,000韩元/10张 | 追加冲印 |
| 出差(远距离) | 各地区不同 | 首都圈外地区 |
※ 人生四格·在线相册(含代表照片在线相册)为全部产品标准提供。
② 活动折扣(开业折扣、预约评价返现、拍摄评价返现等)依官网说明标准执行。折扣的适用范围·上限可能因产品而异。
第3编 使用条款
第5条【条款的适用范围】
① 本条款适用于"AIRSNAP"(以下称"公司")提供的户外快照拍摄服务合同关系。
② 本条款未规定的事项,依相关法令及商业惯例执行。
③ 本条款内容较相关法令对用户不利时,该条款依该法令执行。
第6条【用语定义】
- 公司(服务提供者):AIRSNAP(Lucas Production),营业执照号 728-10-02901 的户外快照拍摄服务提供商。
- 客户(用户):为使用拍摄服务而签订合同的人。
- 总金额:产品标价+选项金额+出差费的合计额。违约金·赔偿金的核算基准。
- 拍摄日:合同中记载的实际拍摄当天。
- 修图成片:经色彩校正·精修后交付的照片文件。
- 原始数据:修图前在拍摄现场采集的未加工照片文件。
- 个人原因:无公司责任或不可抗力、因客户自身情况变更·解除合同的情形(含第10条③)。
- 不可抗力:天灾地变、一级传染病防疫措施等,不能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外部事由。
第4编 隐私政策(摘要)
公司依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第30条保护个人信息,详细事项依另行的隐私政策(/privacy)执行。收集·委托·保有·销毁·信息主体权利等请参照该政策。
第5编 合同解除·退款·赔偿
第7条【拍摄日及商品变更】
① 客户可申请变更拍摄日,能否变更在公司确认日程后决定。
② 变更申请通过 KakaoTalk AIRSNAP 咨询频道以书面提出,以公司书面确认为准。
③ 变更后的日期视为新的拍摄日,原合同条件承继。
④ 变更申请时点属于第10条①项违约金发生区间的,先适用该区间违约金,剩余金额视为签订新合同。
⑤ 因个人情况的日程变更,在拍摄2周(14天)前 免费1次。
⑥ 因拍摄日降雨预报的 气象变更,在拍摄1天前 免费最多2次,与⑤项免费变更分开计数运营。判定以韩国气象厅预报为准,但运营上可根据当天实测灵活应对。
⑦ 追加气象恶化·紧急情况等非个人原因的事由,可经协商免费变更。因个人原因超出免费1次(⑤)的变更,每次收取 30,000韩元 变更手续费;如欲取消,则适用第10条差等退款规定。
⑧ 商品(套餐)变更可在 拍摄日1个月前 申请,差额另行结算。商品变更不构成解除合同(取消),也不被认定为免除违约金的事由。
第8条【预约无效】
发生以下事由时,公司可通过咨询频道通知后将预约作无效处理。
- 预约信息虚假或未能获得必要信息的
- 拍摄款项未完成支付的
第9条【撤回要约及全额退款】
① 客户在不产生违约金的期间——即 拍摄日31天前 ——解除合同的,无论事由 全额退还付款金额。
② 此外,依据《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》,付款日起7日内 撤回要约的全额退款。但撤回申请时距拍摄日仅剩7天以内的,视为服务提供(拍摄准备)已开始,适用第10条差等退款规定。
第10条【合同解除及违约金】
① 因客户个人原因取消的,违约金自 拍摄日1个月(30天)前 起按下列标准差等产生;在此之前(拍摄31天以上前)解除的,依第9条全额退款。拍摄8天前为止适用公平交易委员会《消费者争议解决标准》的违约金基准线(10%);拍摄7天以内随着拍摄日临近违约金差等上调(反映该拍摄日为客户专用确保、无法再销售)。
| 取消时点(以拍摄日为基准) | 违约金(以付款金额为基准) | 退款率 |
|---|---|---|
| 拍摄31天以上前 | 无 | 100% |
| 拍摄30天〜8天前 | 10% | 90% |
| 拍摄7〜4天前 | 50% | 50% |
| 拍摄3天前〜当天·未到场 | 90% | 10% |
② 因公司责任事由无法履行合同的,赔偿合同中明示总金额的 [1.5] 倍。
③ 更换其他公司、预算·日程变更、一方单纯改变意愿等,视为个人原因,适用①项违约金(不可抗力除外)。
④ 本人·配偶死亡、住院2周以上、天灾地变、一级传染病政府防疫措施等不可抗力事由,在提交证明材料时可无违约金解除或转让给第三方(证明原则上在取消申请日起7日内提交)。
第6编 补偿及赔偿
第11条【拍摄成果损失赔偿】
① 因公司责任事由导致拍摄成果损失时,以实际损失范围为准赔偿(全部损失时全额退还已收金额+另行协商,部分损失时适用损失比例)。
② 公司通过拍摄当天存储卡双重保存、云端(Cloudinary/AWS)备份、拍摄日起2个月原片保管的流程对数据进行双重保护。
③ 因客户个人原因、气象条件、客户未告知的进行事项导致的质量问题,不在赔偿范围内。
第12条【拍摄质量标准及交付】
① 无另行约定时适用基本标准(提供全部原片、各产品修图张数、交付格式JPG等、交付方式云链接)。
② 合同·产品说明中明示的事项优先于上述标准。
第7编 著作权·保密·争议解决
第13条【著作权及肖像权】
① 拍摄成果的著作权归属于公司。
② 授予客户个人·非商业用途的使用权,商业使用属于违反著作权法。
③ 成果中出现的人物的肖像权归属于该人物。
④ 公司欲将成果用于宣传目的时,取得客户的书面同意。
第14条【成果接收确认及异议期限】
① 客户须自接收成果之日起1个月内通过咨询频道以书面提出异议,期限内无异议则视为接受成果。
② 因个人喜好对风格·氛围·色调等的感性不满,不属于赔偿·退款事由。
第15条【争议解决】
① 争议优先通过相互协商解决,使用外部机构前以通过 KakaoTalk 咨询频道进行 [7] 天自行协商为原则。
② 协商不成时,可向韩国消费者院申请损害救济或争议调解。
③ 提起诉讼时的管辖法院,为依《民事诉讼法》的管辖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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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款编号:2026-07-01-001 | 施行日:2026年7月1日 | 通信销售业申报:2026-首尔冠岳-0262